商务部公布2011年铟出口配额总量

2010-11-01 14:52:56 来源: 浏览次数:0

10月28日,商务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》和《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》,公布了2011年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。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通过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(厅、局)、商务厅(局)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。商务部受理申请的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。

附件:2011年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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